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基地博士Ⅰ组学术沙龙讨论笔记第七讲
2021年11月10日下午16:30(京时),新疆大学新疆创新管理研究中心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经济学博士学术沙龙第七讲在新疆大学本部科技楼615会议室进行。与此次文献交流与学术讨论的有新疆大学新疆创新管理研究中心在读博士研究生原伟鹏、闫敏、杨泽东、夏学超、马点圆和赵燕,共计6人。
会议由博士四年级的两名同学、博士一年级的四名同学对近期阅读的高质量文献进行分享。首先,2021级博士杨泽东讲解了论文《Spatial-temporal differentiation of carbon efficiency and coupling coordination degree of Chinese county territory and obstacles analysis》论文指出,碳效率(CE)和生产-生活-生态功能协调(PLE)是评价低碳和可持续发展状态的常用标准。以往的研究缺乏对PLE视角下县域层面的关注。从PLE维度构建了碳效率评价指标体系,采用灰色关联分析方法计算了长兴、青城、金塘和武安4个典型县域的碳效率指数(CEI)和耦合协调度(CCD)。该研究提出一种障碍分类方法,既能筛选出导致CE降低的障碍,又能筛选出引起CE敏感变化的潜在障碍。结果表明:4个县的CE均处于较差状态。青城市的CEI和CCD最高,其次是金堂、武安和长兴。从2012年开始,长兴的CEI和CCD开始随波动而下降。其余3种均呈上升趋势,但上升幅度不同。生物多样性效率均不平衡,表现为生产效率低,生活效率或生态效率高。反映发展水平和建设情况的指标,如城镇化率、GDP增长率、道路密度等也在研究中起到了阻碍作用,用水量、SO2减排和污水处理对CE变化有明显影响。
博士研究生赵燕讲解论文中
2021级博士生赵燕讲解了论文《The Effect of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 on Employment in Resource-Based Areas of China—An Empirical Research Based on the Mediating Effect Model》,论文指出当环境污染变得越来越严重的时候,许多国家都在采取政策来控制污染。同时,环境管制将不可避免地影响经济和社会发展,特别是就业增长。环境规制不仅会直接影响就业规模,而且还会通过刺激产业结构升级和技术创新产生间接影响。本文基于中国5个典型资源型省份2000-2015年的数据,采用中介模型考察了环境规制对就业的影响。基于系统广义矩量法(GMM)估计进行估计。结果表明,资源型地区环境规制的实施对就业既有直接影响,也有中介影响。这些研究结果为这些资源型地区促进环境与就业协调发展提供了政策启示。
2018级博士原伟鹏讲解了论文《Spatial spillover effects of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s on air pollution: Evidence from urban agglomerations in China》文章指出,环境法规不仅影响局部地区的环境质量,还影响周边地区的环境质量。目前还不清楚环境法规对周边地区的影响是搭便车还是保护污染。基于2006-2018年的数据,研究了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城市群PM2.5的空间相关性。此外,通过基于SDM的STIRPAT框架,探讨环境规制对PM2.5浓度的空间溢出效应,识别污染溢出异质性的社会经济驱动因素。结果表明:不同城市群PM2.5浓度空间对应关系特征不同;研究表明,空气污染不仅受到当地环境法规的影响,也受到周边城市实施的法规的影响。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的PM2.5浓度随周边城市环境规制每增加一个单位分别增加0.76、0.147和0.109。事实上,监管宽松的城市成了污染的避难所。空间溢出效应抵消了地方环境法规对空气质量的改善作用。三城市群间的对比表明,京津冀和长三角地区PM2.5浓度的空间溢出效应高于珠三角地区。这是由于产业结构、人口密度、经济发展、FDI和地理位置的差异造成的。因此,应考虑城市群空气污染的空间溢出效应,加强联合治理。
2018级博士闫敏讲解了论文《Inter-regional carbon flows embodied in electricity transmission: network simulation for energy-carbon nexus》文章指出,能源使用和二氧化碳排放是密不可分的。能源利用导致二氧化碳排放增加,进而限制能源政策的制定和能源系统的稳定性。建立了省际能源-碳关系模型,揭示了省际间复杂的系统相互作用。具体而言,通过多区域投入产出分析,考虑不同发电类型,量化电力传输中二氧化碳的省际转移。采用生态网络分析法描述各省之间的整体相互关系,区分不同CO2流方向上各省的控制强度。首先采用5个新的能源-碳排放因子,从不同角度对全省的排放能力进行更准确的评估。基于能源-碳关系的理论基础,可以进行考虑能源替代政策的减排模拟,预测不同干预下省级责任的变化。结果表明,部分省份(如北京)由于电力自给率较低,严重依赖其他省份的电力供应,而部分省份(如广东)由于自给率较高,仍向其他省份排放更多的CO2以促进自身发展。华东地区对该体系的重要性不容忽视,但也应该为减排承担更多的责任。但是,由于山东主要依靠煤炭发电,间接带动其他省份的发展,山东的发展速度将会放缓。此外,通过进口电力来实现减排可能会导致间接排放反弹,对区域自身能源的利用产生负面影响。本文提供了一种揭示能源省际碳相互关系的新方法,研究成果可为我国电力交易碳减排政策的制定提供参考。
2021级博士生夏学超讲解了论文《Carbon footprint and carbon carrying capacity of vegetation in ecologically fragile areas: A case study of Yunnan》论文指出,生态脆弱地区面临着环境承载力和碳减排的挑战。因此,碳安全评价势在必行。本文以云南省为例,建立了碳足迹模型和植被碳承载能力模型,对其碳安全水平进行了评价。碳足迹的计算采用了IPCC的方法,该方法是国际公认和普遍应用的。选取森林、草地和农作物进行碳承载力计算。该研究依据2008年至2017年的数据进行分析,得出结论,云南的碳足迹从2008年的2.7248亿吨上升到2017年的3.1771亿吨。结果表明,植被的碳承载能力呈增加趋势,从2008年的3.3952亿吨增加到2017年的4.163亿吨。碳压力指数2008年为0.80,2017年为0.76,呈现先上升后下降的趋势。这说明云南处于碳盈余状态,碳安全水平处于相对安全的区域内。提高碳承载能力,减少碳足迹,以保持未来的碳安全是适宜的。
2021级博士生马点圆讲解了论文《Environmental policy and exports:Evidence from Chinese cities》,论文指出利用中国265个城市25个行业和7年(1997-2003)的面板数据,利用DDD方法考察我国环境规制与出口的影响。考虑到不同企业的异质性,国有企业由于在体制上能更多得到政策的照顾,作者进一步将企业分为国有企业和私有企业两大类,即在模型上进一步乘以Dummy SOE,利用DDD方法估计后发现相比于私有企业,环境规制对于国有企业的出口影响较小,且在一些模型下呈现正向的促进作用。
本次学术沙龙交流中,在读博士生对环境政策、环境保护、能源消费、碳减排等相关问题进行讨论,为各自的论文撰写做准备。此次文献交流关注了最新文章并紧扣研究方向,大家受益颇深。
通讯员:马点圆
校对:豆勇芳
审稿:丁辰鑫
2021.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