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基地博硕士学术沙龙讨论笔记第九讲
2021年5月12日上午10:00(京时),新疆大学新疆创新管理研究中心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博硕士学术沙龙第九讲以线上加线下方式在腾讯会议及新疆大学校本部615会议室进行。参与此次方法培训和文献交流的有新疆大学新疆创新管理研究中心在读博士研究生赵景瑞、原伟鹏、王慧、肖涵月、闫新杰和寇明龙,在读硕士研究生庄真懿、马点圆、郭秋秋、李腾腾、邓又一、李晓琪、张娇宁、张策、王芝炜、靳春丽、豆勇芳、王凤逸、黎炯婵和丁辰鑫,共计20人。
参会人员
会议伊始,2020级硕士王芝炜讲解了论文《中国碳交易试点覆盖企业的微观实证:碳排放权交易、配额分配方法与企业绿色创新》(《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21年第31卷第1期)。文章通过匹配碳排放权交易试点重点控排企业数据与2010—2019年上市公司专利数据,首先运用多期PSM-DID方法实证检验碳排放权交易对企业绿色创新的影响,并采用全样本多期DID、反事实、安慰剂、改变时间窗宽、Tobit模型等方法检验结论的稳健性。然后手工搜集试点地区重点控排企业具体的配额分配方法数据,并基于企业层面的配额分配方法考察不同的配额分配方法对企业绿色创新的影响。最后,将企业按早期绿色创新水平和规模大小分组,检验配额分配方法对不同组别企业绿色创新活动激励的异质性。实证结果显示:①碳排放权交易可以显著促进企业绿色创新。②基准法相对于历史法,对企业绿色创新活动的激励作用更强。③历史法会削弱早期绿色创新水平较高的企业进行绿色创新的动力,产生“鞭打快牛”的效应;而基准法则更有利于激励早期绿色创新积累较多的企业从事绿色创新活动,产生“激励先进”的效应。基准法分配还更有利于激励规模较大企业的绿色创新活动。研究表明,碳排放权交易对企业绿色创新的激励效果受其核心制度设计———配额分配方法的影响,且对于不同特征的企业而言,其受到的影响存在异质性。基于此,应充分结合各行业、企业特征,权衡不同配额分配方法的优势与短板,建立科学合理、奖惩分明、兼具公平与效率的配额分配制度,强化对企业绿色创新的激励,进而充分发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在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中的重要作用。
硕士研究生王芝炜分享文献中
紧接着,2020级硕士黎炯婵讲解了论文《京津冀清洁空气政策与二氧化碳减排的协同效益分析》(《Environmental Research Letters》2021年)。文章采用温室气体和空气污染相互作用与协同的亚洲模型,定量评估了BSPC在BTH地区实施时的二氧化碳减排情况。结果表明,到2020年,北京、天津和河北的co2排放量可分别减少20.7Mt(对应基准情景减少19.7%)、6.8Mt(3.8%)和80.2Mt(9.2%),这是BSPC的共同效益。预计到2030年,北京、天津和河北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将分别减少37.8Mt(26.6%)、4.85Mt(2.5%)和69.9Mt(8.6%)。在每个区域,nox与co2的协同效应最高。从重点领域来看,北京的电力和供热行业、天津的居民燃烧行业和河北的工业燃烧行业是最重要的行业,由于应用BSPC,它们对二氧化碳减排的协同效应最高。我们建议,北京、天津和河北实施BSPC,特别是分别在电力供暖、居民燃烧和工业燃烧领域的能源控制措施,具有较高的协同效应,可以同时减少二氧化碳和其他大气排放。研究结果有助于城市层面的政策制定,促进不同政府部门之间的空气污染控制和气候变化缓解。
2020级硕士豆勇芳讲解了论文《“减碳”政策制约了中国企业出口吗》(《中国工业经济》2018年第9期)。文章就中国政府2011年开始实施的《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简称“减碳”政策)对中国制造业企业出口的影响进行分析,发现“减碳”政策的实施对中国制造业企业出口存在着成本增加效应和创新促进效应,“减碳”政策对企业出口规模影响的实际效果取决于两种效应的叠加,且叠加效果会随“减碳”政策强度的变化而变化。基于中国制造业企业样本数据,对“减碳”政策与企业出口规模之间的因果关系及其机制进行了识别:①“减碳”政策强度与制造业企业出口规模呈倒“U”形关系,适度“减碳”政策强度下创新促进效应超过成本增加效应,促进企业出口规模扩张;②企业研发创新是实现“减碳”政策促进出口规模扩张的关键因素;③创新促进效应会随时间推移得到逐步释放,表现为促进出口规模扩张的政策区间逐步扩大。在不同样本和实证方法下,上述结论依然保持稳健。本文认为,实施适度的环境管制政策并不会有损中国企业的出口竞争力,能实现提高环境质量和出口增长的“双赢”。
硕士研究生豆勇芳分享文献中
本次学术沙龙交流讨论气氛活跃,在提问环节大家积极讨论了适度的碳政策的测度以及剂量反应函数。各位硕士生积极发表自己的见解,使得大家对这些方法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通讯员:王芝炜)
2021.05.12